2017年广西单招流程
来源:
招生办公室
作者:
责任编辑:
苏以强
发布时间:
2017-03-04 00:05:27

摘要: (一)考生申报。已参加我区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



(一)考生申报。已参加我区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根据招生院校的要求向有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申报,每名考生可选择向多所院校申报。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可向广西招生考试院申请与广西高考报名数据库对接,以便验证考生是否参加了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并符合高职单招报考条件,并从报名数据库中下载考生相关信息。

(二)院校测试。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招生院校可单独组织测试,也可以多所院校联合组织测试。为便于考生应试并尽可能减少对中学教学的影响,全区所有院校的高职单招测试只能在4月15日、16日、22日、23日这4天进行,院校可根据实际确定具体测试时间并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测试结束后,招生院校须通过招生简章公布的成绩发布方式将成绩及时告知考生。

(三)上报备案。招生院校于5月3日至4日将向本校申报且有考试成绩的考生信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http://218.65.204.251:8001/)上报备案。

(四)填报志愿。4月28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的报名站领取志愿填报初始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初始密码),5月3日10:00至5日17:00,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资格。

(五)投档录取。5月10日至12日,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院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专业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第四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汇总院校高职单招计划缺额情况,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进行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5月17日10:00至18日8: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高职单招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将于5月18日进行,投档录取规则不变。

(六)录取名单公示。招生院校提交的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院校于5月20日前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

(七)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院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